杨兆波 公正,作为法治的核心价值,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智库文化学者、法治宣传专项基金常务副主任杨兆波最近学习了中国法学会一系列领导讲话,领悟了其精神。 智库学者杨兆波说,在现代社会,法治不仅仅是一套规则体系,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如何通过强化法治,确保人民群众在法律制度、执法决定和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强调法治在人权保障中的关键作用,这个问题值得大家探讨。首先,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的价值追求在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意味着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必须以公平正义为根本目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所有人都能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无论其社会地位或经济能力如何。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必须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在立法层面,公正要求法律的制定必须反映社会的公平正义价值观。这包括对所有群体的利益进行平衡,避免法律成为特定利益集团的工具。立法机关应当广泛听取民意,确保法律的制定过程透明、公正,并且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执法过程中,公正意味着执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不得有任何偏私。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执法不公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智库文化学者杨兆波说,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和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外界干扰,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公正地做出裁决。为了保障司法公正,需要完善司法独立机制,确保法官能够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不当干预。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在现代社会,人权的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法治通过确立和保护基本人权,为个人提供了追求自由和发展的基础。为了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入手,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的覆盖。在立法层面,应当确立和完善人权相关的法律,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等,确保法律体系与人权保护的目标相一致。执法机关在执行法律时,应当尊重和保护人权,避免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司法机关在裁决案件时,应当以保护人权为出发点,公正地处理涉及人权的争议。守法层面,公民应当了解和尊重人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尊重他人的人权。 智库学者杨兆波说,公正是法治的灵魂,而法治是人权的坚强后盾。通过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保障机制,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我们能够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制度、执法决定和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实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这不仅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