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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党史百年最宝贵的政治实践

时间:2024-11-04    发布人:彩虹     点击: 167253 次

王建芹  王书波

  

      摘 要:全过程人民民主虽然是新时代提出的新概念,但其实践探索贯穿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经历了五次历史性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所开创和领导的人民民主成为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最宝贵的政治实践。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构建与实践创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选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民主;党史百年;党的领导;政治实践;现实意义

       一、党的百年奋斗史上最宝贵的政治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这一重要论断,是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各自定位、相互关系和重要作用的深刻阐述。共同构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

       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很重要的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21-1949)争取民主,我们从历史长河中走来“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孙中山的这句名言,准确地描述了十九世纪以来以人民主权为核心的世界性政治民主潮流。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民主政治以体现人的自主性为依归,并力图通过制度性的保障来实现这种自主性。但历史发展也同时证明,不同国家民主化进程的开启,因应于不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条件,赋予了民主不同的现实使命。由此决定了民主的政治实践即民主的实现形态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以不同的路径与方式建构和发展。

       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孙中山发动和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王朝,开启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历史起点。但旧的民主革命并没有带来国家政治制度的昌明,更无法满足劳苦大众对民主政治的期待,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思想武器的伟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之路——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人民民主之路,并成为党百年奋斗史上最宝贵的政治实践。

       中共二大首次提出反帝反封的民主革命任务,第一次提出“民主共和”的主张。1931年第一个全国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的诞生。(1949-1978)探索民主: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9月人民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基本确立。(1978-2012)发展民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开启了以民主制度化、法治化为重要内容的民主建设的新阶段。(2012年至今)创新民主: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人民民主逐渐走上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之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其中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标志着“中国人民彻底摆脱了被欺负、被压迫、被奴役的命运,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人民民主不断发展。”中国共产党所开创和领导的人民民主成为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最宝贵的政治实践。

二、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

纵观历史,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法遵循,昭示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中国的民主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得以全面实施,形成全覆盖。

人民民主起源于中国革命实践。是党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既广泛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深刻总结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深刻总结了中国是民主探索发展的宝贵经验,深刻揭示了中国式民主建设实践的科学规律,深刻把握了新时代中国式民主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创新。

中国式民主区别于资产阶级民主。西方政治实践开启现代民主的历史进程,以主权在民为原则,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基础上的个人本位成为西方民主理论的主体性建构,并演进为以竞争性选举制度为基本模式的民主政治体系。对于中华民族来说,这种自由民主政治模式随着辛亥革命胜利后,引入西式民主政治形态的失败,证明了无法解决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条件下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问题,更无法完成一个真正的主权国家,国家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的历史使命。

辛亥革命虽然解决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源头即人民主权问题,但未能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更无法解决国家权力的真正归属即人民的统治权问题。历史性选择面前,只有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思想武器,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的解放,彻底改变了国家和社会的面貌。实现了以人民为本位、真正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实质的人民民主,并探索和不断完善着人民民主在中国华夏大地最有效实践形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人民民主。

 人民民主的实质是以人民作为一个整体而实现的民主,即人民集体决定国家制度、人民集体掌握国家权力。这样一种历史规定性所面临的核心问题,就是人民集体如何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行使民主权力,特别是在大规模的现代国家,人民如何具体的、实际有效的实现政治参与,寻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大共识、汇聚最大力量;同时最大限度保障个体权利、合理统筹权力义务,进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最大难题。 

 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卢梭作为现代人民民主理论的开创者,其基于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原则所建构的人民主权理论,虽然创造了比较彻底的人民民主可能,但同时也孕育了国家专制风险并限制了人民主权在现代国家的实践操作性。马克思从巴黎公社的民主实践中科学地回答了人民民主的真正实现形式,真正的人民民主必须建立在“社会收回国家权力”的历史发展方向之上。马克思之深刻,将被卢梭颠倒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颠倒过来,而且他从巴黎公社身上看到了人与社会从资本和政治国家的双重奴役中解放出来的新的可能,人的自由的真正实现,这一伟大发现代表了现代民主的发展方向。

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对资本主义民主的批判,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思考,蕴含着对民主本质及其规律的科学思考。其原理在于,资本主义民主所追求的仅是政治平等,是一种最低限度的以选举权为标准的政治平等,这种表面上的政治平等无法掩盖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的现实,无法解决造成这种社会不平等的社会根源问题,即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所带来的资本对劳动的统治。

资本主义民主维护的仅是资本的自由,是资产阶级的自由,这是一种虚伪的民主。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所致力于的科学社会主义,其新型社会形态不再是以个人自由权利为出发点来建构国家,而是以人民作为整体来掌握国家权力即人民统治,最终目的在于实现人的解放。当然,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如何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马克思及其时代尚未能给出满意的答案。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理论,其中,人民集体掌握国家权力的实现形式早在苏维埃政权时期就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建国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政体形式,最为核心的意义就是为了体现人民集体掌握国家权力,人民代表的结构与人民的社会结构所具有的整体对应性,

目的在于有效反映和综合人民的整体意愿,而不仅仅是选区选民意愿的简单反映。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国家最高权力,不仅保障了人民整体拥有国家权力,也使得“三权鼎立”在中国的不可能。配合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日趋完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

 三、人民民主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在对人民民主坚持不懈的实践探索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实现了我国民主理论制度和实践的伟大创新,即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人民民主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因为,党的领导起决定性因素。“以人民为本位”的民主在中国的实现,不仅要符合民主的核心原则,更需要契合历史、社会与文化所决定的中国发展实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其中的决定性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百年民主探索的历史实践证明,正是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才创造了今天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不同于西方的民主新形态。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属性的必然要求。在百年探索民主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证明了其强大的领导力和治理能力。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中国人对民主理念的接受及其民主实践一开始就被打上了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烙印,而实践证明,西方的民主道路无法完成这一历史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不触动旧的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各种名目的改良主义,旧式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让中国的政局和社会稳定下来,也都谈不上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

 在这一现实面前,只有用科学理念武装起来的、能够协调各种政治资源、动员一切政治力量的中国共产党成为革命的政治核心,才能担负起救亡图存的历史重任,也才能实现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产生、发展与壮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先在合法性,不是民主政治的产物,而是革命的产物;中国共产党既是人民民主的开创者,更是人民民主的实施者和领导者。这一点,是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政党的最本质区别。

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人民民主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国家权力运行能够真正维护和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增强国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和物质条件。在一个人口多、地域广、城乡差距大、国民经济基础薄弱、国际环境异常复杂的基本国情下,要完成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任务,必须有一个具有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的政治组织来明确政治方向,并担负起凝聚、领导和组织人民群众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先锋队组织,历史使命同样落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

新中国建立以来,正是因为中国人民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规划各项战略工程、开展各项工作落实,集中力量办大事,完善各项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成熟与定型。不仅保证了效率与公平,创造了和平稳定的民主发展环境,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保证了国家发展和建设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

 进入改革开放,作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场深刻社会变革,异常复杂和艰辛,如果没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政治核心协调各种矛盾,把这场改革稳定、有序、深入地推进下去,只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才能成为最坚实的保障。最根本的原因体现在,党的性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因此决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走向现代化,离开了党的领导是不可能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先在合法性,同样不是民主政治的产物,而是国家建设发展的产物。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新征程,通过积极发展全过程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道路上全面推进。对于全过程民主的理论概括,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新思考和新探索,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的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重大创新。强调全过程中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更有效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更有效地表达利益诉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

 在此过程中,同时运用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民主与国家意志相统一,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统一。全过程民主,目的在于更有效地解决西方选举民主投票程序完成后国家治理活动中人民的“不在场”即民主权利虚置问题,确保人民群众不仅在选举期间,更能够在国家治理活动的全过程行使参与权与监督权,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过程民主的最核心特征,体现人民民主内在的价值追求。

四、民主建设是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是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选择,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这一重要论断,是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各自定位、相互关系和重要作用的深刻阐述。共同构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很重要的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民主的本质是追求一种合理的公共治理秩序,决定了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也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更加先进的民主形态,同样需要遵循现代民主的核心原则,即协调与平衡民主机制下多数人与少数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协调与平衡人民群众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党的领导虽然凝聚和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并不否认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具体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

在这一过程中,民主机制并不总是有效的解决方式。只有借助于法治这一制度化的秩序规则,一方面为“多数人统治”划定权力边界,确保少数人的正当权益不受到多数人意志的不公正对待,同时也防止公共机构权力行使背离人民意愿的可能。在此意义上,法治的价值所维护的,是民主机制能够在一个理性的范围内运行。

民主只有纳入国家法治的轨道,其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功能才能得到最有效发挥。回应人民期待,倾听人民呼声,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国共产党才能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之治”执政方式的重要创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要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从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上看是一场革命性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追求的制度之基,与党的领导一道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同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提升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作为常态、作为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制约。学习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治国贯穿于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然体现民主法治,民主法治必然包含党的领导,三者必然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

作者简介

王建芹,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王书波,民革河北省委理论宣传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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